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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撞伤不如撞死”—是谁在宣传这个潜规则? [转贴 2008-01-19 11:05:08]  删除...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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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来源快修网

究竟是什么样的潜规则?!

“撞伤”之后再选择“撞死”,其实是一个人在经过一番“成本比较”之后作出的选择。因为交通事故赔偿法律中存在的缺陷,导致司机们选择“撞死”所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少于“撞伤”,于是“撞伤不如撞死”的说法一直在司机中流传,实际上也是不少司机忠实实践的信条,要不然,“撞伤不如撞死”就不会一再地上演相同版本。

原因:故意撞死人是“成本选择”的结果?

这完全是道德命题,司机在利益算计之下,难免出现“撞伤还是撞死”的道德困惑,这是司机的道德两难…… 道德困境?也许,相关法律确实还存在很大的漏洞,赔偿方式不尽合理。

作为现场的观者和论者,面对如此血淋淋的惨剧,首先需要关注的,显然是人性何以会如此沦陷。而所谓道德困境的表述,却令人感觉“二次碾压”(二次碾压的四个案例)这种如此人性灭绝的举动,竟然有了某种“不得已”的苦衷!

法律错觉:什么样的"成本"计算

“撞伤人后再二次碾压把人撞死”一再发生,舆论也在反思司机为什么会实施二次碾压。许多人认为,是法律对撞伤和撞死不合理的赔偿规定导致了人性的扭曲,导致了极端反道德行为。

一个广为流传的“计算”是:根据我国现行的人身伤害赔偿制度,撞死一个人最多赔偿三四十万元,可撞伤一个人则可能赔偿上百万元——把一个人撞成重伤较之于直接撞死,肇事者要面对更多的纠缠、付出更高的代价。

舆论也在推波助澜?

不知道谁是第一个传播“撞伤不如撞死”这种错误逻辑的人,是舆论在一次次“二次碾轧事件”后类似“还要让多少无辜生命为扭曲的法律埋单”的错误反思强化了司机的那种幻觉,他们在舆论一次次归咎法律的反思中获得了许多暗示,以为法律真的鼓励“撞伤不如撞死”,长期的幻觉使许多人一念之间掉转车头加大油门。可我们何时真见过“撞伤不如撞死”的现实判决,又见哪个司机撞伤人比撞死人后赔得更多?

附加:

国外:撞死人将面临严厉惩罚

 

分类: 汽车
所属版块: 传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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